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19号),自2015年4月份起,在全国分步全面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我局推行工作安排如下:
1.推行对象。目前尚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增值税纳税人。
除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业务对外开具发票一律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
月销售额3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暂不推行。
2.推行时间。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具体升级时间:请按0512-12366电话、短信通知指定的日期,前往推行地点办理升级版相关手续。
3.推行地点。昆山市国际会展中心(前进东路388号),请从太湖路1号入口进入,按路标指示有序停放车辆。请点击查看:交通路线图。
4.收费标准。初次购买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费用490元,技术维护费330元;原使用金税盘(卡)、税控盘的纳税人,置换升级版专用设备的价格为230元。上述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可以在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注:原缴纳的技术维护费未到期的,任何服务单位在到期前均不得收取。
报税盘为非必需的专用设备,贵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购买。报税盘价格为230元/套。
昆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4月30日